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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区突出“三严”抓实干部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15/5/7 15:27:27来源:

近年来,榕城区委认真执行《干部教育培训条例》,积极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战略,坚持党委统一部署,区委组织部牵头抓总,以区委党校为主要阵地,落实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和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做到严格落实,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全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榕城建设中心城市核心区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严格落实,夯实干部培训基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关于干部培训工作的意见,榕城区党政领导十分重视,要求加大全区的干部培训力度,倡导“创建学习型”社会,扎实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开展。制订榕城区干部培训中长规划,提出用五年的时间,使在职干部轮训一遍,重点抓好党政一把手、新进领导班子成员和中青年干部的培训,并从资金、人员等方面给予大力倾斜,凡属区委组织部主办的主体班次,培训经费纳入财政拨款,专款专用,保证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为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夯实基础。同时,每次举办干部培训班,区委领导都亲自为学员作动员讲话和结业讲话或为学员上辅导课,使学员深受鼓舞,有效调动学员参加学习的积极性。

二、严格管理,强化干部培训激励约束机制

1、注重统筹,严格执行备案登记制度。为避免多头、重复抽调干部参加培训,区直单位凡需举办培训班的,要求在年初拟出计划报区委组织部审批,纳入主体班次,确因特殊情况,应在办班前将办班计划报区委组织部审定,培训结束后,主办单位要及时将开展培训的情况书面报告区委组织部。凡经组织部门举办或牵头协办的干部系统培训,要求按管理权限实行备案登记管理。

2、强化管理与自我约束相结合。区委党校在每期主体班举办之前,认真组织教员备课,统一要求,确定授课重点,编好学员座位表,选出组长、班长,落实专人负责考勤登记,强调学员的自我管理和主办单位的跟班制度,对缺勤超过一定学时的,取消其学习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每期培训都组织考试,并把学习情况归入个人档案,有效地检验和巩固学员的学习效果。

3、坚持培训与提任相结合。各单位在提任干部时,必须注明干部教育培训的情况,凡没有填报或未如实填写培训情况的,组织人事部门一律不予办理有关手续,严格培训与提任相结合的管理制。对区委拟提任的同志,严格审查培训时间,不符要求的,在提任后坚决补训。三年来共有18位提拔的科级干部被安排补训。

4、认真做好培训登记和统计工作。根据上级的要求,认真对在职干部参加培训情况进行全员培训登记,按时上报培训登记情况,为干部考核考评、上岗任用、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提供重要依据。使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严格要求,创新推进干部培训工作

1、创新办班理念。在区委党校人手少、教员紧缺的情况下,开展培训办班工作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难度,本着完成干部培训任务、方便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区委党校的主要领导想方设法,结合实际探索新的办学路子,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学员的不同层次、人数的多少,采取灵活的培训方式,深受学员的好评。三年来,共培训、轮训干部1275人次,有效提高全区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2、创新办班形式,即“联合办班”。联合有培训任务的单位,由各单位提供学习内容,共同承担培训班的课程,聘请区直单位有理论水平、综合素质好、经验丰富的同志或邀请有关院校的讲师为学员上辅导课,充实师资队伍,保证了培训质量。如近几年来科级干部培训班和中层干部培训班安排同时开班,在时间紧、任务重,兼顾工作学习两不误的情况下,采取公共科目学员一并合起来听课,专业业务知识分开进行讲授的方式,既节约时间,又不影响学习效果,得到教师和学员良好好评。

3创新监管模式。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关于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的通知精神,榕城区高度重视,建立了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纠风办等部门参与的治理整顿培训办班协调会议制度,专门下发文件,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了干部培训管理体制,重申要严格执行办班申报制度和组织部门系统培训备案登记制度,规范收费管理和证书管理,从制度上保证了全区培训办班工作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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