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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半年榕城区统计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06/7/14 14:31:09来源:

2006年上半年榕城区统计局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情况汇报

    榕城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等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与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服务我区经济发展,服务建设和谐社会,服务基层群众的角度出发,着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结合工作实际,强化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向前发展。局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都能自觉执行中央作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具体做到:
    一、领导重视,真抓实干,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局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自尽责、班子全面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与其他重点工作和统计业务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同时,我局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加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在强化领导责任的基础上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二是实行责任考核、建立检查制度。为将责任落到实处,局将领导责任作为考核内容,明确班子成员要在每年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报告分管线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年度考评依据。局坚持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采取调定期检查与经常检查相结合办法,及时纠正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做法,强化形势教育,做到教育与检查督促并重。抑制在干部职工中偶尔出现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不正确苗头,确保队伍的作风建设。
    二、认真学习,严肃党纪,结合排头兵实践活动,强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局坚持在强化广大党员干部自律意识、提高党员“免疫力”、树立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部署年初区纪委、监察会议精神与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一起抓,教育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提高思想道德水准,防止出现腐败内因。按照揭榕纪[2006]1号文的要求,局认真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让党员熟悉党章总纲和条文,深化对党员权利与义务的认识,切实掌握党章精神实质。建立健全学习制度,集中学习与自觉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全局上下形成自觉学习的良好风气。同时,结合排头兵实践活动,让全体党员讨论为什么要当排头兵、如何当好排头兵。通过学习和讨论,进一步增强党性,严肃党纪,有效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结合实际,抓好统计数据质量,服务建设和谐榕城。
    局始终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相结合,倡导统计“三服务”意识,即把“为地方领导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始终贯穿于各项工作过程中。一是加强机关及基层统计工作人员的统计业务水平培训、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二是着力抓好统计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广大统计人员依法治统、依法行统的观念。由于这方面工作出色,今年五月,我局被广东省统计局评为2001--2005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三是加强撰写统计分析材料的指导,切实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要求各专业利用统计资料,运用统计分析手段对全区经济运行的监测和分析评估,为领导和有关提供各种信息。常年编撰《监测月报》、《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和《揭阳市榕城区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及时编撰《揭阳市榕城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等专项调查(普查)资料,为各级党政领导及时了解经济发展动态和决策经济战略提供重要信息依据,当好参谋。
    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今年下半年,我局将继续立足以人为本,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不断筑牢反腐败思想防线,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与统计日常业务相结合,与依法统计、制止虚报浮夸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章及党的纪律相结合,与七月份开展纪律教育活动月相结合,与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相结合,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制度,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廉洁奉公。

 

 

200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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