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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榕城区第八期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4/15 11:24:08来源:

揭榕组通[2014]10号

关于选拔榕城区第八期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激励各类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充分发挥各类优秀人才在实现“争创榕城发展新优势,打造中心城市核心区”中的作用,根据《揭阳市榕城区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榕委办[2010]33号)的有关精神,决定选拔我区第八期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以下简称区拔尖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对象与条件
在我区范围内工作的,在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发明设计、经营管理、专业技能、教育卫生、体育竞技、新闻宣传、文艺创作、文化传承和社会工作等行业和领域达到领先水平,并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的各类优秀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高技能人才,近3年来,在所在的工作岗位上,做出较突出的成绩,现仍在专业岗位工作,年龄在57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区拔尖人才选拔对象。
1、获省以上(包括国家各部委办)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市级二等(含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科技进步奖者;区一等科研成果奖、科技进步奖者。
2、获省以上优秀设计奖;市级二等(含二等)以上优秀设计奖,并且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3、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尤其是在我区的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的管理中,能运用现代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并经市场检验,对推动技术创新和促进生产力发展贡献突出,所管理的单位或部门连续三年以上取得显著成效,位居全市、全区先进行列的主要经营管理者。
4、在科学理论研究上有创造性的科研成果,在省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较高科学价值或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得到区学术界公认的某一行业、学科和学术带头人。
5、在宏观发展战略、市级以上科技攻关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中,在引进、消化、开发、创新、推广应用国内先进技术方面,提出具有重大价值的建议或解决了关键性的问题,并取得了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6、在科学技术方面有较深造诣,在本系统或本行业中被公认的给予适当扶持可以成为高科技带头人的优秀青年人才。
7、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和临床实践效果达到市内先进水平,特别是在诊断治疗疑难病症方面作出重大贡献,或者在预防保健等方面对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提出有效预防对策和防治措施,在市内有影响的医务工作者。
8、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造诣较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或在教育、教学中有重大改革创新,成果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并被普遍推广,用该方法教书育人成效显著,在市内有影响的教育工作者。
9、在文学、艺术、体育、新闻、出版等专业工作中,有改革创造,做出优异成绩,其专业水平在区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者。其它行业,有特殊才能,做出特殊贡献者。
10、专业技能水平高,在生产工作岗位中具有高超技艺并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物,获得市技师级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国家级优秀技术能手的人员。
11、在其他专业领域或专业技术岗位中有特殊才能,专业技能水平高,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技绝招,参加省、市或以上技能竞赛或在工作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并被省(部)、市级以上表彰的人员。
12、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人才。
对集体获奖项目,选拔该获奖项目的第一、二实际工作的主要完成者。外省市获奖成果项目、国(境)外获奖成果项目和民间组织评选的获奖项目,不作为区拔尖人才评审的主要依据,但可作为参考。
二、选拔的方法与程序
选拔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听取同行专家和学术团体的意见,严格掌握条件,保证质量。区直单位人选由所在单位、同行专家推荐,街道人选由各街道党工委或所在单位推荐,也可由学术团体推荐或本人自荐。具体工作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组织部)负责。
1、根据选拔条件,由所在单位或同行专家、学术团体推荐,填写《榕城区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呈报表》,连同必要的证明材料,上报区委组织部。
2、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选拔条件,对各单位上报的人选进行考察评审,提出区拔尖人才建议名单,然后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经批准确定为区管拔尖人才者,由区委、区政府颁发《揭阳市榕城区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荣誉证书》。
三、应注意的事项
1、选拔对象重点是在第一线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员。已调任党政领导职务或其他工作,大部分时间和精力不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员,一般不作为选拔对象。
2、省级获奖项目是指省政府设立的各项奖励;市级获奖项目是指市政府设立的各项奖励。两项以上获奖项目是指两个以上不同的项目所获得的奖励。
3、在选拔工作中,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防止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
4、选拔区拔尖人才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真正把我区最优秀的人才推荐选拔上来。
5、原区管第七期拔尖人才,所在单位不用当作选拔人选推荐,具体由组织部联合有关部门考核后再确定是否列入新一期管理。
6、应报材料请于2014年5月15日前送区委组织部。
附:《揭阳市榕城区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申报表》(下载地址 :http://www.kuaipan.cn/file/id_65200824778752018.htm)




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委组织部
2014年4月10日

主题词:
中共榕城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4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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